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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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编者按:
踔厉奋发启新程,笃行不怠谱新篇。过去一年,在大武口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把准“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安定,用温情履职回应群众期盼,书写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高分答卷。
为引领带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打造特色检察名片,即日起,“大武口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2025年度大武口检察亮点工作】专栏,陆续刊发2025年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亮点工作和成效。

“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从‘接住’向“接好”迈进。”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在谈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时这样说道。作为行政检察新的增长点,如何完成从“接住”向“接好”转变,成为行政检察部门的工作方向。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做实、做优、做细、做深、做透”五项工作举措,稳步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从“接得住”向“接得好”的蜕变。
做实以质效分析为“切入点”
精准挖掘提升工作质效的“密钥”
为夯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根基,将质效分析作为做实工作的核心切入点,2025年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6件,提出检察意见19件,终结审查17件,案件涉及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多个执法领域,共对8名行政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累计罚款635111.62元,有效发挥了行刑反向衔接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
做优以案例培育为“依托点”
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筑牢实践根基
典型案例是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鲜活指引,为此将案例培育作为工作做优的核心依托点,深度挖掘与剖析典型案例,通过梳理刘某涉嫌盗窃案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等典型案例,精准提炼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要点、衔接流程规范及裁量判断标准,充分释放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意义,不断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经验与工作方法,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质增效筑牢实践根基。
做细以异地移送为“发力点”
打通行政执法地域管辖壁垒
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行政执法地域管辖的界限常成为案件移送、处理的壁垒。在办理赵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发现赵某虽不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但其伪造注册商标专用标识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本院依法征求异地检察机关意见,经多次沟通协调,向异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意见,最终对赵某作出罚款627806.62元的行政处罚,且已收缴全部罚款。
做深以全面审查为“支撑点”
杜绝出现监督疏漏
监督实效是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核心保障,为此将全面审查作为工作做深的核心支撑点。在办理马某、胡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刑反向衔接案时,发现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无处罚依据,但被不起诉人马某的违法所得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没收,故建议公安机关对被不起诉人马某的违法所得3万元作出没收的行政处罚,从根本上杜绝行刑反向衔接监督的疏漏。
做透以穿透式监督为“着力点”
让监督工作真正渗透到每个环节
监督的广度决定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实际成效,为此将穿透式监督作为工作做透的核心着力点,推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向各环节全维度渗透。在办理仇某故意伤害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发现同案被害人王某持械殴打他人,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时未依法并处罚款,故发起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对王某并处罚款。
下一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将“做实、做优、做细、做深、做透”五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更规范、更高效的方向迈进。